外籍勞工薪資扣繳申報 相關說明 1

外籍勞工薪資扣繳申報 相關說明 1



親愛的雇主,您好:

有關外籍移工『薪資扣繳』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凡外籍人士 當年度在台停留時間未滿183天者,扣繳義務人 (也就是僱用單位),有代扣繳之義務,故煩請『當年度』在下列期間之雇主代為協助外籍移工辦理薪資扣繳申報:

一、上半年16月間聘僱期間結束需離境之外籍移工

二、下半年712月聘僱新入境之外籍移工

申報期間為每月發薪日後10需完成薪資扣繳申報,此部份懇請雇主協助,以免因漏申報而導致僱用單位產生滯納金與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