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群聚感染!勞動部修正聘僱移工防疫指引強制雇主落實 重大違規廢止聘僱許可

防群聚感染!勞動部修正聘僱移工防疫指引強制雇主落實 重大違規廢止聘僱許可



2021年6月21日 週一 下午2:34·3 分鐘 (閱讀時間)

因應苗栗電子廠發生移工宿舍多人群聚感染新冠肺炎事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移工防疫強化措施,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為促使聘有移工的雇主加強落實防疫工作,勞動部今天發布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要求疫情期間雇主應辦理措施,包括移工的工作區及生活區應分艙分流,同產線移工應住宿於同一地點;不同雇主的移工不得混住等多項重點。雇主在疫情期間未依指引規範妥善辦理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違規情節重大者,將再針對聘僱移工名額予以廢止或不予許可。

許銘春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報告勞動部修正雇主聘僱移工防疫指引,明定雇主應落實以下防疫措施及建議事項:

一、疫情期間雇主應辦理措施,包括移工的工作區及生活區應分艙分流,同產線移工應住宿於同一地點;不同雇主的移工不得混住、公共區域應依照移工住宿樓層分時段使用、每天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接觸史與是否群聚等資料,並應備有1人1室隔離空間等。

二、疫情期間建議雇主辦理事項,包括調整產線人員間距,或運用宿舍閒置空間,增加移工居住面積,以保持社交距離;協助移工購買物品,減少移工外出需求;針對有症狀的移工儘速安排篩檢,並於結果出來前預防安排居住1人1室等。

許銘春表示,基於近期苗栗縣有電子廠移工群聚感染案件,勞動部再強化移工工作及生活住宿管理,明定部分指引內容具有強制性質,後續將配合法規修正,要求雇主落實防疫措施,避免發生防疫破口。雇主在疫情期間,未依指引規範妥善辦理,將視情節輕重,要求雇主限期改善,或立即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此外,違規情節重大者,將再針對聘僱移工名額予以廢止或不予許可。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已偕同地方政府分階段開始訪查台移工宿舍,許銘春表示,對於先前待改善的雇主,將於近期辦理複查,並依新修正的指引要求雇主改善。另外,針對違反指引規定的企業雇主,將再與經濟部、科技部合作輔導,加強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