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雇主注意 《就服法》擬大修15條條文
動部近日宣布修改《就業服務法》15條條文,包含不得留置外勞護照,聘用非法外勞一案一罰改一人一罰等,若雇主對外勞有性侵害、人口販運等行為,增訂處罰及延長雇主管制年限,累犯恐終身禁止聘用外勞。
此外,仲介若對外籍勞工有性侵害、性騷擾、人口販運等行為,將處30萬元到150萬元,並廢止仲介公司許可,不得從事外勞仲介:而仲介知道外勞被雇主有性侵害、性騷擾、人口販運等行為,卻沒有在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也將裁罰6萬元到30萬元。
若是雇主、被看護人等對外勞有性侵害、性騷擾、人口販運等行為,此次修法也把管制雇主不得申請外勞時程延長為2至5年,累犯者則終身不得申請。
而現行雇主僱用非法外勞,都是裁罰15萬元至75萬元,但因嚇阻效果有限,這次勞動部也擬修法,將一案一罰給為一人一罰,假設聘雇10名非法外勞,最高可罰7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