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辦條件
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
-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巴氏量表為30分以下為原則,最高不得超過35分】。
- 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巴氏量表為60分(含60分)以下】。
- 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者【巴氏量表有任一項目失能者】。
- 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為0分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
- 身心障礙手冊:殘障等級為重度等級以上(*多重障礙:至少具有以下前十一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申請標準:
※被看護者持特定身心障礙手冊可直接向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 持有殘障手冊重度等級以上者
※應備證件: 1.身份證正本 2.被照顧者身份證正本。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1.平衡機能障礙 經鑑定為重度等級以上。 | 7.先天代謝異常 經鑑定為重度等級以上。 |
2.智能障礙 經鑑定為重度等級以上。 | 8.其他先天缺陷 經鑑定為重度等級以上。 |
3.植物人 經鑑定為重度等級以上。 | 9.精神病 經鑑定為重度等級以上。 |
4.失智症 經鑑定為重度等級以上。 | 10.多重障礙 (至少具有前十一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
5.自閉症 經鑑定為重度等級以上。 | |
6.染色體異常 經鑑定為重度等級以上。 |
重新招募家庭看護者且被照顧者年滿80歲者且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長期照顧管理中登記申辦推介本國籍照護服務員經推介無效時即可向勞動部申辦外籍移工招募許可函。
家庭看護雇主申請聘僱外勞作業流程圖(點擊圖表放大觀看)
外籍家庭幫傭申辦條件
外籍幫傭申辦條件: 採計點方式申請、滿16點者可專案申請。
- 有未滿 6歲以下子之直系血親一親等卑親屬。
- 有年滿 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姻親一親等尊親屬。
- 符合基本申請資格條件之一者,按下列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惟受照顧人如已為他案之受監護人或照顧人、或受照顧人與雇主不同戶籍、其點數不予累計。
審核點數表:
小孩
0歲 | 1歲 | 2歲 | 3歲 | 4歲 | 5歲 |
7.5點 | 6點 | 4.5點 | 3點 | 2點 | 1點 |
老人
90歲 | 80歲 | 79歲 | 78歲 | 77歲 | 76歲 | 75歲 |
7點 | 6點 | 5點 | 4點 | 3點 | 2點 | 1點 |
家庭幫傭雇主申請聘僱外勞作業流程圖(點擊圖表放大觀看)
點我看PDF檔申辦費用明細說明
項次 | 項目 | 費用 |
01 | 登記費及介紹費一個月基本工資 | 20,000元 |
02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案件審查費用 | 500元 |
03 | 各國駐台辦事處驗證費用 | 1435元 |
04 | DHL文件快遞費用 | 500元 |
※申辦總費用 | 22,435元 |
※本公司代為申辦費用,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為依據。
(若有變更依各公務單為公告為主)
外籍移工薪資及其它僱費用說明
項 目 | 費 用 | 說 明 |
基本薪資 | 20,000元 |
聘僱日期於111.08.09前,基本薪資17,000元 聘僱日期於111.08.10起,基本薪資20,000元 |
週日加班費 | 667元*4天=2,668元 | 每月以四天為計算標準 |
就業安定費 | 看護工2000元/幫傭5000元 | 勞動部每季繳交(依公告調整) 每年2.5.8.11月20日前繳納 |
健保費雇主負擔 | 雇主負擔1,329元 | 外國人負擔426元 |
家事類職災保險 | 49元 | 每月投保薪資*0.18% |
看護工 每月平均費用 | 26,046元 | 包含4天星期日加班費 |
幫傭 每月平均費用 | 29,046元 |
- 外籍移工特休假 每年 7 天 667×7=4669 元
- 外籍移工年度加班費 每年共計 52 個星期日 依公司薪資表計算
- 雇主聘僱期間公司翻譯及資詢輔導用(入境後每年 NT2000/次)6000 元
家庭看護工 申辦流程應備文件
01.申請人身份證影本一份 | 04.被照顧者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
02.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 05.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一份 |
03.被照顧者身份證影本一份 |
家庭幫傭 申辦流程應備文件
01.申請人身份證影本一份 |
02.申請人與相關申請人名簿影本一份(申請人與受照顧人須在同一戶籍) |
外國人申請外籍幫傭資格
- 在台外籍人士專案申請外籍幫傭:
- 外資金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或外資金額在新臺幣二億元以上之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年度營業額在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之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或上年度營業額在新臺幣十億元以上之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上年度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達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或當年度月薪達新臺幣二十五萬元之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年薪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一年以上者,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
外國人聘僱外籍幫傭應備文件
01. 申請人護照影本 | 04.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聘僱許可函影本 |
02. 申請人居留證影本 | 05. 公司組織架構圖 |
03. 聘僱合約影本 | 06.上年度繳納所得稅之繳納書或扣繳憑單 |